贵州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九条已修改居民委员会开展工作,决定问题,要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意见,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0年9月25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