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有效

建立免费为村卫生所定向培养乡村医生制度。

市卫生行政部门实施乡村医生学历教育和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制度。村卫生所的乡村医生必须经过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经过培训取得中专以上医学学历的,可申请参加国家执业助理医师考试。

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