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已废止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省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辞去代表职务的请求被接受,或者代表职务被罢免,其在常委会、专门委员会的职务相应终止或撤销,由省人大常委会予以公告。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