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才资源开发促进条例/第三章 培养与引进第十六条有效为本省提供智力服务的国外、省外高层次人才,在服务期间,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