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已废止

乡镇企业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国家产业政策、调整产业、产品结构。

乡镇企业应依法开发、合理利用和保护资源。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