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废止

乡镇企业应当逐步改善职工生活福利和劳动条件,丰富文化生活,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科学文化教育和业务技术培训。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