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第二章 乡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第十五条已废止乡镇企业招聘、录用职工,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禁止使用童工。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9月28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