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乡镇企业条例/第二章 乡镇企业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第十四条已废止乡镇企业经营者必须依法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统计制度,缴纳税费;完成企业生产经营目标,保证产品质量,提高经济效益,推进科技进步,增强企业发展能力;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抓好安全生产,防止和治理污染,保护资源和环境。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4年9月28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