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二章 一般保护/第三节 学校保护第三十条有效学校应当设立家校沟通平台,制定家校互动计划。班主任应当了解学生家庭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根据需要对学生进行家访。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