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人口服务管理条例/第三章 信息采集与管理第十五条已废止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组织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向市人口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供有关人口综合信息,配合做好人口信息交换共享工作。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5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