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立法程序规定/第四章 常务委员会审议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案程序第三十条已废止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性法规案时,常务委员会会议第一次审议单行条例案,在全体会议上听取提案人的说明,由分组会议进行审议。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