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废止

自治州立法活动应当遵循宪法、法律确定的基本原则,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保障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促进各民族的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地方法规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