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议案工作条例第十条已修改代表议案作为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的,依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处理办法办理。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1年7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