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流域上下游有关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的协作机制。实行跨市、县行政区域边界上下游断面水质交接责任制,加强跨界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