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九条有效企业工会及其工作人员不按照本条例规定履行职责,由县级以上地方工会责令限期改正。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三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四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