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应当坚持依法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原则。企业应当建立民主管理制度,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集体协商、厂务公开以及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形式,开展民主管理活动。企业应当为职工参与民主管理提供必要的条件。职工应当依法参与民主管理活动,行使民主权利,支持企业依法经营和管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2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