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四章 幼儿园工作人员第二十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等行政部门应当统筹规划,加强幼儿园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提高其职业道德水平以及保育和教育能力。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