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三章 保育和教育第二十二条有效幼儿园应当配备适合幼儿特点的设施设备以及玩具、教具等。鼓励幼儿园因地制宜自制玩具、教具。幼儿园的设备设施、用品用具、玩具、教具等,应当安全、卫生,符合国家和省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和环保要求。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