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二十九条有效贸易市场开办单位应当配备和组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及时清扫并按规定处理场内垃圾、污水、污物,保持场内清洁。地方法规 · 徐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