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承担残疾等级评定的医疗卫生机构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评定残疾等级。

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评定的残疾等级和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核发残疾人证。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