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三条有效中介组织及其执业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造成家庭服务人员或者家庭服务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