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家庭服务消费者、家庭服务经营者、家庭服务人员有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依法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