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三章 家庭服务人员第二十五条有效家庭服务人员应当遵守家庭服务合同约定和职业规范,执行行业服务标准,不得泄漏家庭服务消费者的隐私和秘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