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二章 家庭服务经营者与中介组织第二十二条有效中介组织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家庭服务人员和家庭服务消费者如实告知,不得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信息,对执业中知悉的个人隐私及其他秘密事项予以保密。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