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二章 家庭服务经营者与中介组织第二十一条有效以中介名义介绍家庭服务人员,但是定期收取管理费等费用的机构,执行员工制家庭服务企业的劳动管理规定。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