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第二章 家庭服务经营者与中介组织第十七条有效家庭服务经营者应当执行家庭服务各业态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向家庭服务消费者提供标准化服务。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