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动物防疫条例/第二章 动物疫病预防第七条有效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预防,由省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强制免疫动物疫病病种名录提出计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