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地名管理条例/第二章 地名命名与更名第十三条有效地名更名应当符合地名命名规范,并依照地名命名程序申请与办理。地方法规 · 淮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2月1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