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高新技术产业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对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0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