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四章 监督检查第四十六条已废止各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和规划执法部门应当主动接受人大、政协、行政监察机关、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公众和舆论的监督。地方法规 · 昆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