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工民主管理条例/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第三节 职工代表第十九条已废止企事业单位应当为职工(代表)大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在民主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职工代表,企事业单位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