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五章 报告的审议第二十六条已修改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前,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可以组织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对有关工作进行视察或者调查研究。地方法规 · 日喀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