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五十三条已修改保障性住房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