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 前期物业管理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建设单位应当在房屋销售现场公示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向房屋买受人说明。房屋买受人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