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无锡市审计机关是全市离任审计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不设区的市、区审计机关应当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做好本地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审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