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审计条例/第三章 审计程序第十一条有效经营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确定审计工作重点,编制审计项目计划和工作方案。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