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内部审计条例/第四章 审计程序第十五条有效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报单位主要负责人或者权力机构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