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废止

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制度,以村为单位成立民主理财小组,农民通过查阅帐册,提出质疑或参与财务清理等方式,对村集体财务进行监督。

地方法规 ·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7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