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公共文化服务促进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四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改革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与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相适应,优化各级政府转移支付结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整合规范已有的各类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加大对经济薄弱地区转移支付力度,重点支持经济薄弱乡镇、村开展公共文化服务。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