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湿地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利用第二十条已修改湿地公园管理责任单位应当按照湿地公园规划,科学确定湿地公园的环境容量、景区最大承载量、年可游览天数和游览线路。进入湿地公园参观、旅游的人员,应当遵守湿地公园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地方法规 · 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