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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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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

第十九条

有效

在苏州园林内拍摄电影、电视,必须经该园林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签订协议。拍摄必须保证园林不受损坏。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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