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三章 教育机构第二十五条已废止举办幼儿园应当以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主。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优质的保育教育服务,满足家长和学龄前儿童对学前教育的多样化需求。有条件的幼儿园可以适度举办分支机构或者合作举办幼儿园。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