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十八条已修改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或者调整旅游区(点)的门票价格,应当征求旅游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