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鼓励境内外各类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专业会议、博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教育交流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

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