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促进与发展第十九条已修改鼓励境内外各类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专业会议、博览交易、文艺演出、体育赛事、科技教育交流等活动,促进旅游业的发展。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