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本市按照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统筹规划、集中优势、重点发展的原则,建立和完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体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