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条例第七条已废止经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本市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8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