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条

已废止

本市建设以"团泊洼水库-北大港水库" 湿地为重点的南部生态体系,以蓟县山地和"七里海-大黄堡洼"湿地为重点的北部生态体系,形成南北生态屏障,完善城市生态体系。

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1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