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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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

第十二条

已废止

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协助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社区服务,在社区中建立红十字会服务站,组织红十字会会员和志愿工作者为社区中的孤寡、残疾人员等提供人道主义服务。

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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