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第十一条已废止各级红十字会应当开展捐献造血干细胞的宣传、发动、组织工作。省红十字会负责管理中国造血干细胞捐献者资料库江苏省分库,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各级红十字会应当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人体器官、遗体捐献的宣传、组织工作;参与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以及关怀艾滋病患者和感染者的工作。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4年8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