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民用散煤管理制度,加强民用散煤质量监督,推行优质无烟煤炭和洁净型煤的供应、使用。禁止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民用散煤。地方法规 · 菏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